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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语
柯喃 发表于 2008-09-17 20:40:24
如约,又起晚了。
十点钟噌上月台,车也晚了,取消,多等二十分钟。
老套路,靠窗坐定,掏出书来。
从住处到学校火车转巴士总共要三十五到四十分钟,我全程“手不释卷”。
而真正看在文字上的时间大概也就一半。
有时候看上半页,就不得不抬起头,眼光迷茫地望望窗外。
云团在天空滚动,火车沿着旷野转弯,阳光把空气晒得透亮,能看出来远处的天边是海面。
这本每天折磨我二十分钟,而我也仅敢于让它折磨我二十分钟的书就是《The Search For Modern China》。
现在我不想写关于这本书的事,它是一本“枯燥无味”的历史书。
可是一读它我的大脑和心脏就死去活来的。
到了学校,先下面馆子。
温饱解决后,再上书馆子。
惯性一样在两三排书架前来回地晃着。
多半我抽本书去找个位坐下,把所有的讲义都拿出来摆到桌上,心满意足地翻开那本“杂书”。
一本书横在一排书上面,拿起来,是台湾出的北岛的散文集,《蓝房子》。
拎到座位上,翻了翻序,作者不认识,写得也不喜欢。
看了一两篇却觉得对味。
语感、节奏、词汇、比喻,还有谁比诗人更得天独厚的。
恰好都是我顺眼的路数,不带矫揉造作装腔作势。
一篇接一篇地看,索性课也不去上了。
看他写到每天折磨我二十分钟的Jonathan Spence,喜出望外地撑圆了眼睛。
着迷地读了两个多小时,甚至都没有注意到竖排本的不便。
看完“第二辑”后,脑袋终于有点钝。
胃也向大脑皮层发出某个讯号。
所以出去买一杯薯条。
柜员多堆了几根正在变软的薯条,横七竖八地架在杯口。
我捧着这堆薯条,决定去体育场绕行一周。
从游泳馆的位置开始,逆时针绕行。
田径场的跑道围住的绿色球场,我一直以为是足球场。
今天看到练习的球员个个扛着大棒,才意识到是板球场。
隔壁的篮球场地则看起来袖珍,或说寒酸。两拨亚洲学生分别在挤两边篮下打球。
网球场在路另一边,四块练习场地,都很忙碌。
而田径场后方安静的橄榄球场则占地最广,在旁边的坡地有简单的观众席和记分牌。
走完消灭薯条的一圈,重回书馆子,老老实实看上一阵讲义。
再赶去讨论作业、上课。
现实生活并不复杂,只是不遂心。
往往被不能得心应手的事和不愿尽心尽力的事,击打得疲惫不堪。
课间就离开学校,坐上火车,耳机里放到<Oklahoma>,听得眼睛都湿了。
我老是抵抗不了这种煽动。
再把《蓝房子》拿出来看,并且在有趣的段落,低头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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